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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光證券

1.原文連結(必須檢附): http://www.chinatimes.com/newspapers/20161011000051-260202 2.原文內容: 中時電子報 2016年10月11日 04:10 魏喬怡/台北報導 投資TRF虧損者持續喊著要銀行負責,在立委施壓下,金管會也要求國銀在1個月內一定要 與TRF投資人達成和解,投資人不可能認栽的情況下,銀行勢必要拿錢來賠,才能息眾怒 ,對此,銀行紛紛叫苦,認為「金融白色恐怖時代」來臨。 國銀指出,其實TRF的銷售對象都不是一般散戶,也不是什麼阿公阿嬤,而是具有一定知 識水準的中小企業主,早期這些投資人也許是在銀行推薦下開始投資、把TRF當成一種理 財工具,但其實一定是獲利很大,才會愈賭愈大。 銀行說,到最後,有些客戶還被銀行理專勸說不要再買了,「但拉都拉不住」,甚至有些 客戶還在多家銀行開戶,多管齊下。 國銀表示,TRF損失若要國銀全吞下,將會引發嚴重後果,因為這代表以後銀行銷售商品 所負的責任將無限上綱對銀行股東也相當不公平,「所以現在台灣都沒人敢買金融股了 ,而且外資也都在撤持股,金融股本益比都低得不像話」。 有學者說,從兆豐案、樂陞案到TRF事件來看,台灣金融業已進入「白色恐怖」,一家銀 行被外國政府裁罰後,連董事長也要負責賠款,這樣以後誰敢當金融業董事長?再說銀行 海外分行被罰款,還可能誅連前朝歷任金管會主委,風險這麼高,又有誰敢來接金管會主 委?更別說是金融機構發展新業務了。 3.心得/評論(必需填寫滿20字): 投資一定有風險 投資有賺有賠申購前應詳閱公開說明書 客戶投資TRF賠錢 銀行必須與客戶和解 這有道理~?

本篇文章引用自此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Stock/M.1476169723.A.D1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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